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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唐河县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采购人为唐河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唐河县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2.招标编号:THGGZY-ZCYQ2016-003
二、项目概况
1、建筑规模:共9层。
2、建设地点: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3、招标范围:乘客电梯2台及机房(两台并联,含旧电梯拆除、新电梯安装、检测,交钥匙工程)
4、工期:15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6、预算金额:89万元。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
 3、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电梯安装、维修保养A级资质,在河南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有营业执照和B级或B级以上安装维修保养资格证;
     4、同一品牌电梯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公司报名,且每家代理商公司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并提供该品牌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5201311日以来业绩合同1份。
备注: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内)。
   四、报名、提交资料的时间、地点及内容:
1.资格预审公告时间:20169148:302016 923日下午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报名、提交资料时间: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3.报名、提交资料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股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专项唯一授权书、201311日以来投标品牌项目业绩合同1份、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内),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以下资料提供原件或公证件:生产制造企业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生产制造企业的电梯安装、维修保养A级资质、生产制造企业在河南有直属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B级或B级以上安装维修保养资格证。以上所有资料需复印密封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
6.采购人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并出售招标文件。
五、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邀请招标联系方式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唐河县人民路中段195胡同(唐河县审计局南隔墙)
联系人:乔女士
电话:0377-68513369
采购人: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7-689665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767712/0377-63727836
地址:南阳市南都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儒林星座A6 
                                           
201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