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6-11-17 阅读次数:】
唐河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唐河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唐河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THGGZY-ZCGK2016-065
二、项目概况
1、供货地点: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2、供货期:30日历天
3、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要求
4、预算金额:563812.94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5、招标内容:调音台、功率放大器、音箱、会议话筒、手持无线话筒、话筒混音器及会议音响系统周边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调音台、功率放大器、音箱、会议话筒、手持无线话筒、话筒混音器设备及线阵音箱生产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政府采购项目不低于50万同类项目业绩合同;
7、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前登陆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thggzy.cn)进行会员入库注册,完善诚信库各类信息。详细流程请按照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投标会员库的公告》的要求进行注册。各潜在投标人入库上传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投标人入库备案资料只作为报名时审核,并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依据。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上午8:00至2016年11月24日下午17:00。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7日上午8:00至2016年11月24日下午17:00。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详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试行项目网上报名的通知》附件1。报名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注明所投标的项目,未按以上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报名企业属无效报名。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标书线下支付申请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户名: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唐河支行
账号:171402352920109334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上午9: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开标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单位: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唐河县人民路中段195胡同
联系人:乔女士
电话:0377-68513369
采购人: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唐河县育英路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56706923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767712/0377-63727836
地址:南阳市南都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儒林星座A厅6楼
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