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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唐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唐河县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唐河县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THGGZY-ZCYQ2016-003
招标人: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项目预算金额:89万元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1028
评标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冠臣、王海龙、黄炜、韩金玉、马春元。
三、评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郑州天地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捌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879600.00元)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工行小区3号楼3单元26
联系人:马宗沛        联系电话:18888385661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唐河县人民路中段195胡同
联系人:乔女士
电话:0377-68513369
采购人: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7-689665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767712/0377-63727836
地址:南阳市南都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儒林星座A6
五、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采购公告于2016914日至2016 923日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六、评标结果公示期: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