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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及独立监控系统建设改造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唐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及独立监控系统建设改造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及独立监控系统建设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HGGZY-ZCYQ2016-004
招标人: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项目预算金额:105.44616万元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1220
评标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冉志海、胡冰、瞿世丽、乔艳、赵广明。
三、评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唐河县志鸿电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48000.00         
公司地址:唐河县文峰街道文峰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曹继俊
联系人:曹继俊       联系电话:13525135930
 

序号
分项名称
报价
1
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讯问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340020.00
2
办案区讯问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366212.00
3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独立监控系统
341768.00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唐河县人民路中段195胡同
联系人:乔女士
电话: 0377-68513369
采购人: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唐河县育英路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56706923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767712/0377-63727836
地 址:南阳市南都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儒林星座A6 
五、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161116日至20161124日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评标结果公示期限:自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1226